各年级:
为做好我校2013-2014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复评工作,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:
1、二级学院复评、公示时间:3月11日-4月7日
2、学校审核、公示时间:4月8日-4月17日
3、助学金发放时间:4月下旬
二、工作要求:
1、各二级学院在上学期评定工作的基础上,根据《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助学金评定办法》和学生家庭、在校表现等现实情况认真开展复评工作,重点在于对已获助学金的学生在校表现进行跟踪了解,做好异动情况(新增、删减、变更)的审核工作,凡推荐资助人选须均无违纪处分情况。
2、复评阶段,请二级学院通过各种途径(电话家访、与家长、居委会联系、抽查日常消费凭证等)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进一步复查、回访,随机抽取复查学生数不少于35%;若确有必要实地走访,请预先报送走访计划。根据复查情况适时给予相应处理和调整,对个别不良行为表现及时给予批评教育,并请将抽查情况填报附件1;如有家访,请提交相关照片。
3、原则上,已获得厦门市教育基金会陈王二洪助学金、芳德助学金、ABB助学金的学生不同时参评国家助学金。
学生工作处
二○一四年三月十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