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奖励通告
经研究,厦门市教育基金会“王淑景王文斗奖学基金”今年将奖励一批在全国高校就读的本科优秀厦门籍学生,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。
在2015—2016学年度获得下列3项或以上成绩(荣誉)者:
(1)校党委或校行政(不含校团委等各中层机构)签发授予的校级荣誉称号,如校级三好生、优秀党团员、校优秀学生干部、暑期活动积极分子等;
(2)校一等奖学金两次,其他称号的奖学金需有学校证明其为一等奖学金等级;
(3)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科(含体育、文艺、技能等)竞赛、创新大赛,获省一等奖(前三名)或全国二等奖(前六名)及以上者;
(4)在省级以上公开学术刊物(含大学学报)发表学术论文(合作者名列前五名);
(5)参加院(系)级及以上科研取得成果(合作者名列前五名);
(6)省级党委或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成绩或荣誉;
(7)在全国性及以上的大型竞赛、博览、会议等活动中担任志愿者,并获得主办方表彰的优秀者。
审批时,实行三个优先:获得成绩和荣誉多项者优先,成绩和荣誉级别高者优先,在同等条件下,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申报者优先。
凡符合条件者直接向本基金会申报。申报者需提供以下材料:
⑴本人申请书。其主要内容有:一年来的成绩和荣誉;厦门的联系地址、电话、微信号、邮编、联系人;就读大学的名称、系别、级别;所在院(系)及校学生处的签盖。
⑵各种成绩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(复印件需盖有系级行政印章确认)。
⑶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一张(背面写明姓名)。以上材料于今年12月20日之前寄达厦门市教育基金会。逾期不候,材料不齐全者不予研究。2017年1月15日后可上网查询获奖名单,颁奖活动将于明年1月下旬春节期间举行。